查封扣押冻结 最新司法解释 查封扣押冻结 最新司法解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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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冻结银行账户不一定会查封车
  2. 人民法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应该通知申请执行人吗
  3. 重复查封司法解释
  4. 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有期限限制吗

冻结银行账户不一定会查封车

是的,不一定会查封车。冻结银行账户有可能是银行账户有违规行为,涉嫌非法金融交易,或者利用账户来恶意刷流水,非法盈利等等。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若有相关证据,会冻结你的账户。但不会涉及查封车辆的情况。如果你被法院冻结了账户,法院会考虑再查封你的车辆。

人民法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应该通知申请执行人吗

当事人的情形,如果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

执行申请

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

被执行人

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重复查封司法解释

第28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有期限限制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基于以上,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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