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的司法解释(拆迁房屋的司法解释最新)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拆迁房屋的司法解释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拆迁房屋的司法解释的知识,包括拆迁房屋的司法解释最新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乱搭乱建司法解释
  2. 我国对拆迁,迁移,搬迁这三种有什么不同的司法解释?
  3.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司法解释
  4. 什么叫拆迁安置房?

乱搭乱建司法解释

一、违建治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农村违建房可以强制拆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以一般在实践中,有时候在拆迁的时候,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发现无证房屋就说是违章建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求建房人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就组织人员进行强拆。这些都是不行的,必须要有法定程序。

三、违建房拆迁流程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裁决拆迁。

我国对拆迁,迁移,搬迁这三种有什么不同的司法解释?

谢邀。有关三迁的说法我也是一知半解:1.拆迁,是国家、集体需要占地有条件地或有计划拆房,叫你搬到指定地点居住;2.不包括拆字叫你搬到指定地点居住;3.迁移是指从居住点单位迁出的户口手续到异地工作于居住,它不包括拆和搬字。我也是外行不一定正确,请原谅。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城乡规划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中的“罚款”是指依法可以处以的行政处罚,违法所得应当予以没收。

换句话说,如果城乡规划的管理部门发现了违反规划的行为,可以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同时可以根据情况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这种罚款是指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而不是民事赔偿或其他形式的惩罚。

什么叫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就是拆迁办给被拆迁户临时安住的房屋,拆迁户无处投宿的住户,确实有困难户者与拆迁办协商方可搬住安置房内,有收租金的有免租金的两种,一般情况下回迁户有此待遇,拆迁户如收取补尝款者就无权享受此待遇,这就是安置房的性质所在,谢邀完毕。

关于拆迁房屋的司法解释和拆迁房屋的司法解释最新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