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关系司法解释(承揽关系司法解释最新)

大家好,关于承揽关系司法解释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承揽关系司法解释最新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2. 承揽合同双方怎么称呼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1.责任归责原则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和替代责任;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和合同责任

2.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雇佣的目的在于给付劳务;承揽在于交付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成果的交付

3.劳务专属程度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一经选定非经雇主同意不能由第三人替代;而承揽活动中,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不属于主要的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

4.劳务给付的专属性不同。雇佣关系中的劳务具有从属性,雇员要服从雇主的指示和安排;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不是主要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

5.适用法律不同。雇佣关系适用民法通则,承揽关系适用合同法

承揽合同双方怎么称呼

正确的答案我认为应该是承揽合同双方可称呼为建设方和施工方。也可称呼为甲方和乙方。

在实际工作中,筹集资金并计划开放一项工程的单位叫建设方,合同中可简称为甲方。而需要通过施工来完成这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叫施工方,在合同上可简称为乙方。所以,承揽合同中一般以甲方,乙方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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