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责合同法司法解释(合同法分则条文)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分责合同法司法解释,合同法分则条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我主责对方次责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2. 租赁合同中履行义务一方是谁
  3. 车祸主次责任怎么理赔
  4. 什么叫统分结合

我主责对方次责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1.

双方属于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双方按主责方70%,次责方30%的比例赔偿。

2.

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的情况,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承担80%赔偿责任,如果是机动车占次要责任,承担40%赔偿责任。

租赁合同中履行义务一方是谁

租赁合同中履行义务的房主和租户双方。

租赁合同适用于《合同法》,受法律监督和保护。在任何一项合同中,合同双方都是责、权、利分明的,没有任何一方只有权利不尽义务,同样也不会有任何一方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

租赁合同也是如此,房主和租户各自有权利和义务,违反了都要接受合同的制约。

车祸主次责任怎么理赔

一般情况下,车祸的赔偿,按照相对主次责任的原则进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主责方负有责任的,保险公司按主责方所承担的责任比例支付赔偿金,对次责方负有责任的,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的比例最高不超过主责方所承担的责任比例的50%。

什么叫统分结合

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实行在坚持土地,农田水利设施等基本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农户与集体签定合同,承包一定的土地或生产任务,并根据劳动成果取得收入.(比如责任田,果园,鱼塘等.(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把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结合起来,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这就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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