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 侵占罪 司法解释,盗窃罪 侵占罪 司法解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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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侵占罪和盗窃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侵占罪和盗
  2. 盗窃罪,侵占罪,抢夺罪,三者的区别
  3. 罗翔讲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
  4. 盗窃罪的定义是什么

侵占罪和盗窃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侵占罪和盗

侵占罪和盗窃罪区别如下:

1、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2、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之前,已经持有他人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仅限于他人持有之动产。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尚未持有他人财物;

3、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侵占罪非法占有财物时,被占有的财物已在行为人持有和控制之下,行为人只要采取欺骗、抵赖等手段使持有变为非法占有。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盗窃罪在非法取得财物之前,财物并不在自己实际控制之下,行为人须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才能实现非法占有。构成侵占罪,除数额较大外,还要求具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这一情节;而盗窃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也可构成犯罪或在盗窃他人财物之后,又退还他人的,也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4、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侵占罪既然是将自己已经持有的他人之物转为己有,其犯罪故意多产生于持有他人财产之后,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形成于持有他人财物之时;而盗窃罪是将自己没有持有和控制的他人财物转归己有,其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控制他人财物之前。一、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总而言之,侵占罪一般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盗窃罪则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侵占罪,抢夺罪,三者的区别

此三罪虽然犯罪目的相同,但实施手段与方式有较大区别: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为己与拒不交还;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

罗翔讲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

区别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定义是什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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