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无司法解释,非法经营罪无司法解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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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非法经营柴油罪的司法解释
  2. 非法经营的数额没有达到量刑标准怎么处理
  3. 不盈利算非法经营吗
  4. 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柴油罪的司法解释

无证销售柴油是不是犯罪?

我们先看下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那么销售多少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呢?实际上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会“参照”立案标准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立案: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由于柴油在销售过程中,很多都是按吨来计算的,每吨大约几千元,因此个人销售柴油,非常容易构成非法经营罪。

举个例子,张三自己要使用柴油,但是有时候会将自己用不完的柴油卖给其他人,多次销售的话,张三的销售数额,就很容易达到5万元。

无证经营柴油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形总结

目前全国的司法判例中,如果公安机关立案,无证经营柴油基本上就会被判处刑罚。笔者总结了一下,下面的几种情形,基本上就会被判刑:

第一、自己有运油车、加油机、洞桶等物品。

第二、私设加油点进行柴油销售。

第三、柴油来源不明,有可能涉嫌走私等情况。

第四、涉及的金额、数量较大。

一般情况下,如果所销售的柴油是从正规加油站购买,然后自己没有使用完而销售给他人,并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是,如果多次这样处理,公安机关立案后,就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注意一下,这里有个点比较“恐怖”,由于没有很明确的金额、数量规定,因此有可能销售个10吨就会被认为是犯罪,而有些人销售上百吨都不会有事,这样就有可能不公平,笔者建议司法机关可以就这一点进行规定。

笔者接触的案例,经研究后发现并不构成犯罪,张三在中国石化销售分公司认识朋友,到该朋友处购买柴油可以获得一定的优惠,外面很多人就找张三代为购买柴油,柴油买卖、运输均由中国石化公司进行。张三的行为属于居间行为,属于业务介绍,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被拖欠柴油款怎么办?

如果对外销售柴油而被买方拖欠柴油款怎么办呢?首先,对于这种涉嫌犯罪的买卖行为,笔者建议尽量不要让对方拖欠款项,其次,如果已经拖欠了,可以要求对方补充欠条,但可以考虑避免写入柴油等字样,最后,如果真的是由于柴油买卖到法院起诉,也可能会得到法院支持。笔者下面介绍两个民事判例供大家参考。

一审案号:(2016)粤0114民初2296号,大概案情是,张三将柴油卖给李四,李四用完柴油后不肯支付款项(约14万元),张三到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起诉李四。一审判决,双方的柴油买卖合同无效,但李四用了柴油,应当折价支付柴油款和利息。李四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审案号:(2016)粤01民终18861号,二审法院认为,虽然张三没有资质,但是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买卖关系合法有效,判决李四向张三支付柴油款及利息。

总结

柴油买卖是否会构成犯罪,什么程度会构成犯罪,在实务上还是有一定的争议。笔者认为,非法经营罪保护的是正常的市场秩序,如果没有扰乱市场秩序,也没有给国家带来损失的,可以不将柴油销售认定为犯罪。刑法会剥夺别人的财产、自由,在司法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

非法经营的数额没有达到量刑标准怎么处理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案情可以咨询专门办理取保候审的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熊何在网上有很多实时更新的非法经营罪取保、轻判、缓刑、减刑成功案例可以了解一下。

不盈利算非法经营吗

属于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处罚如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刑法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条款,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产品。二,买卖许可证进出口产地证明以及其他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三维景批准的证券,期货保险等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该罪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烟草专卖法,矿产资源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食盐专营办法,最高法关于审理骗购外汇的解释,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案件的解释,最高法审理扰乱电信市场案件的解释等等,还有许多,不一一列举。

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和市场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客观上未经许可经营。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由此可见,构成该罪不以是否营利为条件,只要在行为上做出了非法经营的行为,就够成本罪。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