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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将从理论和实际两个层面进行:
理论上的免责事由:动手合法化1、正当防卫:如果说对方毁坏你财物的行为正在进行,那你可以动手制止对方,在可以的范围内构成正当防卫(只要不构成防卫过当)
因为正当防卫的定义是为了使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反击行为,构成正当防卫。这意味着对于别人打砸抢自己财物的行为,同样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不能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这个“必要限度”,我认为是不能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毕竟是毁坏财物,不是针对题主人身的不法侵害,所以轻伤以上即为过度。
这也是实际当中争议最大的问题:在防卫那么紧急的状态之下,反击行为通常会把握不了尺度。
2、自助行为:同样,如果情况十分紧急,题主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劝说无效,只能通过反击来维护合法权益,可以适用自助行为来免责(这个概念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但部分实务判决已经承认),相较于正当防卫,本概念的成立条件要更严格一些,而且它也有必要限度的限制,在侵害方向你提出因反击行为造成他的损害时,可以适用本概念作为抗辩事由予以免责。
实际上的最好做法两害相较取其轻,两利相较取其重
如果你觉得自己的财物太过重要,牺牲自己的人身权益也未尝不可,那就去正当防卫(或者是实施自助行为)吧,尽量把握好尺度(其实还是好把握的);如果你觉着财物不太贵重,那就劝阻为主,实在不行,及时报警,或者事后向其提出诉讼要求侵权赔偿,这是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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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损失不大,可以依照《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
如果损失较大,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赔偿。
最好的办法是报警处理,因为发生撞坏他人财物,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后遗症建议你报警处理,这样既依法依规,又有文字记录在案,这样对你有好处。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如果情节轻微或者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
2,毁坏他人物品财产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
3,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一般而言,毁坏他人书籍,很难达到犯罪程度(即很难达到数额较大或巨大的地步)。除非是古籍善本或有特殊意义的书籍。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