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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房产证上写的单独所有,卖房时还用夫妻双方签字吗
  2. 还没结婚,女方插手男方房产,合适吗?
  3. 新婚姻法偏向男性吗?

房产证上写的单独所有,卖房时还用夫妻双方签字吗

卖出房屋是必须有夫妻双方签字的,除非你办理了财产公证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单独所有,意思不是说住房产权为登记人一人,是为了防止你们私自在房产证写上其他名字。只要房产证是一人名字登记,都会注明单独所有。

卖掉过户住房,房产证登记人已婚身份,就需要夫妻俩一起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和买家一起签字过户住房。

还没结婚,女方插手男方房产,合适吗?

关于“还没结婚,女方插手男方房产,合适吗?”的问题,我的意见是:没有什么合适与不合适的,只要她的意见是正确的,就应该接受!

首先,要搞清楚“插手”是什么概念

插手,指的是参与。女方虽然还没有结婚,但应该说已经确定了明确的恋爱关系,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结婚应该是迟早的事情,作为即将进门的家庭成员,参与一下男方的有关事务,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其次,要弄清女方的想法和目的是什么

作为未来的家庭成员,女方参与男方的房产,关心也好,建议也好,只要她的出发点不是想把男方的房产据为己有,不是想通过婚姻把男方的房产卷跑走人,我想怎么参与都是可以理解的。说不定女方对于房产行情,比男方更精明、更熟悉,对男方房产的安排和处理更合理呢,这不是很好吗?!

第三,女方参与男方事务的积极意义

问“还没结婚,女方插手男方房产,合适吗?”这个问题,言下之意,是不是:除了房产,其余事情都可以插手?

房产作为家庭的重要财产,涉及房产的事可以说都是“大事”了,对其保持小心谨慎的态度,没有错。但是,还没有结婚,男方就圈定了,哪些事女方可以插手,哪些事女方不可以参与,而且,不可以参与的都是“大事”,男方这不是明显看不起人吗?还没有结婚,就想打压女方在未来家庭中的地位?还是想要干什么呢?

我倒是觉得,虽然还没结婚,女方参与男方的事情,人未登婆家门,心已经进了婆家,不是也很好吗!

所以,还没结婚,女方插手男方房产,没有什么合适与不合适的,只要她的意见是正确的,就应该接受。要看到女方参与男方事务的积极意义,不要总把人心往坏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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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偏向男性吗?

新婚姻法保护了有资本的一方是对的,但是没有考虑女性的特殊生理期怀孕生孩子,这个时期男方应该有什么样的责任和经济补偿给予女方。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