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时效性的司法解释 合同效力期限

很多朋友对于合同时效性的司法解释和合同效力期限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担保人的担保时效是多久?
  2. 2021年社保法规定追诉时效
  3. 法院怎么认定诉讼时效过期?
  4. 租房合同超过2年还有效吗?合同诉讼中的证据规则有哪些?

担保人的担保时效是多久?

当债务人为偿还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人,当主债务不能履行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选择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的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钱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此外,《担保法》第19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由此可见,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债权人都需要在法定期间内对行使权力,对于一般保证而言要求更加苛刻,如果不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起诉,保证人将不承担担保义务,而对于连带保证,保证人的权利义务基本上和债务人是对等的,最后需要提示的是当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021年社保法规定追诉时效

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1、普通诉讼时效以前《民法通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民法总则》施行之后,把诉讼时效的二年改为了三年。所以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院怎么认定诉讼时效过期?

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一个期间,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时效内不行使权利,诉讼时效过了以后,不再享有胜诉权。目的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的行使权利,从而使社会经济和法律等秩序能尽快处于稳定的状态。大圣下面对《民法总则》有关时效的关键条款作一解读。《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1、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大圣解读: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最长不间断期间为20年。

2、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大圣解读:以分期付款为代表之类的债务诉讼时效计算方法,自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开始计算。

3、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大圣解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特殊规定:自法定代理终止开始计算时效。

4、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大圣解读:性侵未成年人的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特殊规定。5、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大圣解读: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以期间届满为由要求返还。

6、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大圣解读:诉讼时效期间问题,除了当事人提出抗辩法庭可以审查外,法庭不得主动适用时效审查案件并在实体做出处理。

7、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大圣解读:诉讼时效中止的有关情况。

8、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大圣解读:诉讼时效中断的有关情况。

9、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大圣解读:上述情况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就是说可以一直主张权利。直到损害终止危险消除等。

10、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大圣解读:诉讼时效是法定期间,不可以由当事人自己通过合同或者其它任何方式约定。

租房合同超过2年还有效吗?合同诉讼中的证据规则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法》还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所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

首先,租房合同超过租赁期限二十年的,超过二十年以上部分部分无效。

其次,在二十年以内“租房合同超过2年”,承租人仍然在使用承租房屋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如果没有另行签订或续签租房合同,属于“租赁期限不定期”,出租人、承租人双方都有权随时,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不过出租人要给合理期限给承租人搬出承租房屋。

另外,合同诉讼中的证据:于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等等。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