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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单位效益不好,公司裁员降薪,自己还有房贷。
巨大的压力下,真的是山穷水尽了。
想到医保卡里的钱,自己好几年没用过,想提出来,缓解一下经济压力。
根据规定,医保卡上的钱,属于“救命钱”,是专款专用的。
那么,医保卡里的钱,是如何使用的呢?允许变现吗?什么情况才能提出来呢?
下面由晶说社保为您深度解析:
职工医保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
个人账户就是我们手里的医保卡,由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年龄段进行不同比例的注入。
一般来说,个人缴纳的2%,全额注入医保卡了,随着年龄的增大,也有一部分统筹基金一起划入医保卡。
以青岛市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例:
另:为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有升有降的原则对个人账户进行微调,继续对低收入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记入标准予以倾斜,规定: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医保卡被百姓称为“救命卡”,也是为了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国家规定必须专款专用。
然而,有一些药店,为了赚钱,医保卡变身成了“购物卡”,有人用来购买酱油、毛巾、辣椒酱、牙刷牙膏等日常用品。
甚至,有些药店甚至纵容违规套现、非法“黑市”交易。导致医保金的流失,给国家医保体系埋下安全隐患。
但是,《社会保险法》同时也规定,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下,个人账户余额还是可以支取的。
一、参保人去世
参保人去世后,家属或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只要出具死亡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或者具有继承权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可以向参保地医保机构提出支取申请的。
二、参保人移民出境
参保人移民国外的,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向医保机构提出支取申请,一次性提取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
综上所述,医保卡被称为“救命卡”,国家规定,医保卡上的钱是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但是,参保人去世和移民的情况,可以一次性提取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除此以外,任何形式的取现都被视为违法支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