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先后在外地两次因犯诈骗罪被判刑的汪某刑满释放后来沪。没过多久,手头不宽裕的汪某选择重操旧业。7月9日,汪某来到上海市某区一家电动车专卖店,在店里转了一圈后,他告诉老板娘自己看上了一辆2000多元的电瓶车,并谎称自己要刷信用卡购买电动车。
不过现在我信用卡欠费了,需要先还款才能刷卡消费。你这边先给我转4000元,我还完信用卡就买你这个电动车。”
在收到老板娘转来的4000元后,汪某立刻通过微信将钱转给他人用于偿还赌债。在旁的老板娘迟迟没有看到汪某的钱款到账,便催促起汪某。但汪某却一直低着头玩手机,假装刷卡时信号不好,并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于是老板娘只好将汪某暂留店内。
当天晚上,老板娘又开始焦急地催促汪某还钱,但换来的却是汪某的“我没钱”“我去找老乡借钱还你”。在汪某反复的拖延战术下,老板娘迟迟拿不到还款。无可奈何的老板娘随即去当地派出所报警。警方将汪某书面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可汪某并未吸取教训,他又动起了歪心思,玩起了故技重施的把戏。7月17日,汪某来到了闵行区一家手机店内,他刚进店就告诉店主,自己手机丢了,希望店主能给他推荐一款性能好的手机。汪某如法炮制,编造同样的借口要求老板向其转账。
你放心,我也不讨价还价。你给我转完账后我就刷信用卡买手机。”
老板眼看汪某诚心想购买这款手机,便同意向其转账3500元。但店主却迟迟等不到汪某的后续刷卡消费及还钱,双方僵持一会儿后,汪某竟又向老板请求再转1700元。察觉到不对劲的老板随即报警。在经过警方盘问后,老板这才知道汪某当时借用自己店内的手机收款后,直接将钱款转给他人偿还债务。事后,汪某仅向自己归还了人民币100元。
汪某到案后,在被问及是否真的是想要买电瓶车时,他坦言:
自己去电瓶车店里,只是借着这个由头去骗点钱。当时老板娘问我为什么还没付钱时,我就假装用手机扫码付款还不成功,实际上我早就没钱了。”
鉴于汪某曾两次因诈骗被判刑,系累犯,且取保候审期间实施了新的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闵行区检察院决定对其批准逮捕。经审查,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400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诈骗罪。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汪某被判处上述刑罚。